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大律師公會兩度發表聲明質疑替補機制「違憲」,不過香港律師會對此問題持不同意見。香港律師會昨日討論有關替補機制,據了解,他們於會上認為,替補機制並沒有違反《基本法》,但質疑有關修例過於倉促,亦缺乏廣泛諮詢,做法霸道,「是否為了去年那5個人辭職,就要忽然改變補選制度,應經社會廣泛討論才去決定」。
香港律師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政府提出的有關替補機制建議。有與會成員透露,大家於會上認為,有關替補機制並非沒有法理基礎,亦沒有違反《基本法》。《基本法》並無提到要求立法會議席出缺需要進行補選,只要政府根據法例,完成立法程序,便可推行有關替補機制,未必會有法理上的問題。
不過,他們對政府此次修例的手法則有很大質疑,指有關替補機制沒有進行公眾諮詢,是忽然改變現時的選舉制度,有違一般的做法,有商榷餘地。政府要改變出缺補選制度,必須要有強而有力的理由,「去年5個人忽然辭職,是否一充分理由去改變這套制度,剝奪選民的投票權利,應經過社會討論和廣泛諮詢」,因此他們建議政府應撤回有關立法建議。律師會會於今日正式公布他們對替補機制的意見。
至於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昨日繼續堅持替補機制建議是「違憲」,唯暫時無法就替補機制尋求司法覆核,必須要有真實受影響的個案,法院才會受理。但他不會就事件上街抗議,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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