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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俊民苑為當年首期居屋6個屋苑之一。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郝君兒) 居者有其屋計劃最早在1976年提出,首批單位1978年落成,為無力在私人市場置業的市民,提供購買安樂窩的機會,及至2003年因反應欠佳,港府宣布停建才「壽終正寢」;不過,隨著近年本港樓價高企,社會復建居屋呼聲愈來愈大,才令居屋計劃有望「翻生」。
76年推出 反應熱烈
70年代港督麥理浩推行「十年建屋計劃」,其中1976年因應當時經濟起飛,需照顧一些收入超過申請公屋的市民,故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及至1978年2月,房委會推出第一批居屋,以較私人樓低廉的價錢出售單位,協助市民自置物業,首批單位的售價約12萬元,當年首期居屋共推6個屋苑包括葵涌悅麗苑、觀塘順緻苑、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漁暉苑及沙田穗禾苑,共約8,400多個單位,房委會其時接獲3.6萬份申請表,最後需要以攪珠方式,抽籤決定入選者。
其後香港私人樓宇價格持續上升,令無力在私人市場置業者對居屋需求大增,縱使房委會每期均推售數以千計單位,惟整體申請數字動輒超額10倍或以上,最嚴重時屬於白表資格的私樓居民,中籤機會更不足3%。不過,1997年金融風暴爆發,政府在1998年及2000年再推出居屋,但反應大不如前,認購超額倍數亦回落到3倍至4倍。
居屋吸引力不再,甚至出現「賣剩蔗」的情況,因應樓價不斷下滑,政府兩度停售居屋,但反應仍然欠佳,反映市民對居屋此情不再,最後在2003年6月,政府宣布停建居屋,讓居屋正式完成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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