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3,471宗與電訊服務相關的投訴,位居投訴榜榜首。在電管局尚未推出守則前,有不少電訊公司職員,以各種「陰招」捆綁客戶,甚至以誤導手法推銷,如在電話推銷聲稱免費的接駁鈴聲,但隨後卻收取費用;或自動替客戶續約,以免客戶轉用其他營辦商。
客戶被騙 斷約罰3800元
市民對電訊商的投訴不絕,過去有投訴指市民轉用手提電話服務計劃後,才發現電訊公司職員在安排更改服務計劃時,卻保留舊有服務計劃的附加本地流動數據服務,使該名市民每月額外多付15元,至收到月結單才知悉事件;又有投訴個案指市民攜號轉台,但原聲稱的免費接駁鈴聲服務,卻被額外收取每月30元費用。
寬頻服務的投訴亦屢見不鮮,有市民投訴被寬頻推銷員欺騙,聲稱已查核其原有寬頻合約即將到期,可轉換到其他公司的服務,但該名市民其後才發現其原有服務至明年才到期,最終要支付兩台月費。過去亦有推銷員行騙,聲稱某電訊商已收購另一家電訊商,可安排轉用較便宜的服務,該名市民最終要繳付因無故終止舊合約的3,800多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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