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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偉林指台慶節目合約有4大疑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陳志雲涉貪污案,無線廣播助理總經理區偉林昨日作供指出,當有製作部同事在例會上投訴與新濠天地合作製作翡翠歌星賀台慶不愉快後,他查閱合約細節後始揭發當中有4個疑點,包括思潮在2份合約獲得高達120萬元物流費等,形容情況簡直「匪夷所思」,遂向上司李寶安匯報後展開調查。
方逸華親自聘用 直屬李寶安
2008年2月加入無線的區偉林表示,他是由集團副主席方逸華親自聘用,直屬上司是李寶安,其職責為無線集團控制成本,審核節目的預算及批核工作,及協助方逸華和李寶安的行政工作。
區憶述約於2009年10月初在周二的公司例會上首次聽聞《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將移師澳門舉辦,對台慶節目竟在澳門舉辦感到很奇怪,他即場反問陳永孫,陳回應說:「有好大口舊錢」,他聽後不禁笑了出來,因為他曾從同事口中得悉,陳每次接到生意,都形容生意「有好大口舊錢」,所以演變成其花名。這與辯方大狀所指因為陳為公司「賺得最多錢」,而有「大口舊錢」的花名,似乎定義不相同。
製作部投訴與新濠合作不順利
區偉林表示製作部就歌星賀台慶所填寫的預算表中,列出無線的收入為450萬元,表上有陳志雲的簽署,據他記憶當時除新濠天地為贊助商外,從沒有聽過有其他公司參與。直至同年11月2日周二例會中,製作部經理Philip Chan很不開心,表明拍攝不順利,要重新找古巨基再去澳門拍攝MV,但新濠仍極不滿,雙方合作並不愉快。Philip甚至怪責及質問陳永孫「究竟你事前應承了新濠什麼?」當時陳並沒有回應。
揭台慶騷2合約含4疑點
區偉林稱與李寶安商量後展開調查,並向營業部追討有關合約,但至去年1月初仍未取得合約,製作部同事透露:「今次在澳門拍攝很不順利,無論交通、酒店安排都十分混亂,同事幾乎要鷁鞳C」他乃於1月4日後指示秘書向陳永孫索取,結果不足半小時內,陳親自把一疊合約交給他,查看後始發現歌星賀台慶有2份合約,他認為事件中有4個疑點,首先他事前全不知有2份合約存在,另合約中指明無線的收費是520萬元,而非465萬元。
此外思潮在2份合約中均擔任物流工作,共賺得120萬元。區偉林強調該120萬元相等於無線製作成本314萬元的38%,簡直匪夷所思。且無線在過去43年在世界各地做過大大小小的節目,都由公司包辦所有物流工作,質疑為何要外聘公司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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