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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轟炸倖存者向川軍抗戰陣亡將士紀念碑獻花。香港文匯報四川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鎏宇 成都報道)在1938年至1944年期間,日軍對成都進行了為期近6年的狂轟亂炸,史稱「成都大轟炸」。當中,以1941年7月27日的轟炸最為慘烈。這天,108架日本戰機分三批次在成都上空投下440餘枚炸彈,當場炸死炸傷成都市民1,600多人,成都錦江「血流成河」。
今年是「7.27成都大轟炸」70周年紀念,「成都大轟炸」民間對日索賠的進展情況也成為世人所關注的焦點。
日方開庭18次 「審而不判」
據成都大轟炸對日民間索賠團代表律師徐斌稱,2005年,重慶地區日軍大轟炸受害者首次組成對日民間索賠團,正式在日本東京法庭對日本政府提起索賠訴訟;2008年7月,成都受害者22人組成的對日民間索賠團亦在日本東京正式提出訴訟,並由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正式立案。
徐律師告訴記者,日方法庭對重慶、成都大轟炸受害者提起的索賠訴訟是採取「共同開庭,分別宣判」的方式進行的。自2006年10月第一次開庭以來,目前已經先後18次開庭。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直到目前為止,日方法庭對案件的受理一直處於「審而不判」的狀態。
雖然之前18次開庭都無果而終,但是徐律師對今年9月21日的第19次開庭卻謹慎樂觀。他表示,由於英國民間「倫敦大轟炸」受害者對德索賠將於今年晚些時候開庭,鑒於德國一貫良好的認罪態度,德國法院很有可能作出相關的賠償判決。「一旦德國做出判決結果,形成判例,對日本是極其不利的,因而日本法庭可能先於其對中國民間大轟炸受害者的對日索賠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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