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近百名反對「替補機制」的社民連、「人民力量」憤青以暴力行徑衝入公開論壇會場,其中不少更自恃戴著所謂「V煞」的面具掩人耳目,公然以手臂壓向在場保安員的頸項並大肆破壞。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會針對「戴面具衝擊鬧事」的所為,委派黨內律師參考外國經驗及相關法例,研究是否有空間立法限制示威者相關不負責任的做法。
有同事被示威者暴力傷害,科學館館長周劍峰亦感同身受,質疑示威者不少人戴著面具是有問題的:「有些人戴著面具做某些事,警方是否應該上前查其身份證?如果不是,他們豈不是做甚麼都可以?」
譚耀宗:研示威不准戴面具
譚耀宗坦言:「戴著面具作出違法行為,後果可以好嚴重,但由於不能辨別其容貌,他們大可以不負責任,相關影響值得社會大眾關注。」
林健鋒:譴責憤青面具遮醜
工商專業聯盟召集人林健鋒亦強烈譴責憤青借面具遮醜,做出不合理、不合法的暴行,「做人應光明磊落,不應『悉悉縮縮』,你戴著面具衝入去,好多人以為有襲擊,整個環境大亂,釀成損傷」。他並希望政府研究在日後遊行示威或個別行動中,限制參與人士不准戴面具,以免有人再肆無忌憚滋事搗亂,「一般熱愛香港,希望香港和諧穩定的市民,都不想一出街突然有個戴著面罩的人扑自己一下,然後逃之夭夭,政府必須想辦法把破壞法紀的人繩之於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亦批評,社民連等「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在批評警方執法不出示證件時,成員卻戴著面具參加暴力行動,敢做不敢認,「如果他們覺得自己的行為正義,見得光的話,就不會戴著面具!」
在網上討論區,不少市民直斥該批戴上面具,「冇面見人」的暴民。「Mr.O」說:「分明有心搞事!又要威,又要戴頭盔!成班縮頭烏龜,無臉見人就唔好搞搞陣!」「深思」說,「如果係示威同表達意見,使咩蒙面?根本就係暴徒!」「OfficeBoy」揶揄道:「幾時開始可以在公眾場合戴面具遮面?咁以後個個出街都戴面具去殺人,強姦,放火都得,各位賊佬可效法!」「杭白」亦嘆道:「好過份呀,戴晒手套、面具,呢D警方要嚴懲呀,唔係分分鐘有人戴晒面具、手套,出褶o亂,殺人強姦,警方快快做洁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