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法官潘兆童認為,控方未能證明,陳永孫20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節目與思潮廣告簽訂的服務協議屬虛假,裁定其與叢培崑串謀詐騙罪不成立。此外,法官認為在無線有「大口舊錢」花名的陳永孫為人忠心,作決定時不會不從無線利益出發,亦不能排除陳永孫與叢培崑均真誠地認為,思潮廣告可從無線電視方面取得報酬。無線電視助理總監(營業科)陳永孫與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董事叢培崑面對的串謀詐騙罪,涉及2人2009年10月19日簽訂的服務協議,無線需要支付作為承判商的思潮廣告55萬元;及被指控在新濠天地就《翡翠歌星賀台慶》付給無線電視520萬元製作費中,挪用69萬元作思潮的代理費用。
潘官認為,控罪關鍵在於所簽訂的服務協議是否虛假。叢培崑向新濠天地及無線收取約100萬元服務費用,並不是全為利潤收益。思潮廣告需要根據與新濠簽訂的三方協議,負責無線藝員住宿、交通等費用。新濠天地雖然支付69萬元予思潮,但扣除實際開支,思潮只獲服務費約9萬元。若陳永孫與叢培崑認為,新濠天地付出的費用不足夠,而在無線電視仍能獲得可觀利潤的前提下,陳永孫在道義上真誠地認為,思潮應得到由無線電視方面支付合理報酬,這想法不無可能。潘官又認為,雖然服務協議中描述思潮提供的服務,與陳永孫理解思潮得到報酬的原因有差別,這可能只是陳永孫對合約內容不太在意。無線電視(廣播)總經理鄭善強亦指,陳永孫在執行職責時有很大自由度,而且陳永孫服務無線30多年,同事與上級均視他為忠心員工,不能否定陳此決定不是從無線利益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