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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美前校監 馬返港機場被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9-0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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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美前校監梁淑貞涉盜竊及欺詐,昨獲法庭准以10萬元保釋,但禁止離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嫌盜取及欺詐家長共55萬元,被廉署通緝6個月的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簡稱「臻美」)前校監梁淑貞,昨凌晨在律師陪同下由馬來西亞返港,在機場旋即被廉署人員拘捕,被控一項盜竊及2項欺詐罪,昨首度現身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文偉新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以10萬元,禁止離港。

 控罪指,46歲的梁淑貞,報稱無業,住在大圍積信街某大廈。案發時,梁出任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管轄「臻美」。廉署指她於2006年11月28日,盜取一名學生家長龍寶松10萬元;又於2007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間,向學生家長李翠君訛稱弘爵國際學校校長邊陳之娟,以「臻美」必須購入弘爵的荃灣校址,方許2校合併為由,誘使對方借出20萬元;並於2007年5月23日至5月31日期間,謊報弘爵有學生因不願合併而離校,故其校長要求「臻美」必先付款贖回離校生的債權證,否則不准新生於9月開學,騙取臻美學生家長譚志淑25萬元。

禁騷擾證人 遷居須通知

 廉署高級檢控官馬游龍昨於庭上表示不反對辯方保釋申請,法庭接納,又命梁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准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須在目前的地址居住,如有更改住址,務必於24小時內通知廉署。另外,每逢星期一、三、五須往沙田警署報到。

 梁昨在庭上一直面向法官,細心聆聽,有2名親友到場支持。她獲保釋走出法院,由一名男友人陪同下乘的士離開。

涉私吞百萬儲備 失蹤多時

 以直資營辦的臻美學校在2009年4月被家長揭發財政混亂,當時梁淑貞涉以臻美辦學團體校監身份,以綑綁式合約促使校方購買它提供的資訊科技、社工等服務,實則向其親屬輸送利益,更涉私吞學校100萬元儲備。

 教育局後來介入調查,並委任教育局官員入校董會大加整頓。梁淑貞於2009年5月單方面宣布將放棄辦學權,教育局後來將「臻美」判予福建中學接辦,易名為福建中學附屬學校。據悉,梁自2009年6月8日晚出席臻美校董會會議後,便再無公開露面。她2010年與丈夫楊師義出售皇府山8座2個相連單位,共套現698萬元。其後臻美校董會多次嘗試聯絡她交代帳目不果,政府決定交執法部門調查,但她一直失蹤,廉署遂於本年6月27日取得法庭頒令通緝,至昨日被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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