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消防隊目楊俊傑於去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大火殉職一案,死因庭研訊所有證人昨日作供完畢。消防專責調查主席表示,明白消防訓練與火場實況有一定差距,但已盡力改善;而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龔志榮亦同意法醫報告,指楊乃死於自然,又建議消防局須為同僚提供例行體檢,嚴格執行消防員進入火場的程序。死因研訊主任下星期一會結案陳詞。
裁判官陳碧橋昨日問新界區消防總長羅紹衡,如何看待某些消防員認為個人繩及警報器只宜用於訓練,卻不切實際。羅表示理解訓練與實況的差距,又認為局方雖設有現場事故訓練,模擬實況,但真正火場實在變化莫測。唯一可做的,是改善裝備及嚴格執行消防員進入火場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