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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為紓緩青少年失業情況,港府曾於2008年撥款開設3,000個青少年活動工作員職位,讓社福機構聘用15至29歲、學歷僅中三至中五的青少年,月薪介乎6,810元至8,000元。有關撥款將於明年3月終止,早前社署通知各社福機構,由本月起凍結有關職位的人手。有工會昨日發起聯署行動,要求當局將活動工作員職位常規化。社署回應,由於有關職位屬臨時性質,不宜常規化。
紓青年失業 育社福新血
有工會昨日趁香港青年協會舉行全體職員大會,於香港青年協會大廈門外舉行聯署行動,要求政府將活動工作員職位常規化。現時聘有約280名活動工作員的香港青年協會,該會副總幹事馮丹媚認同,政府不應「一刀切」裁減活動工作員職位,至於是否全數保留3,000個職位,則要再作討論,如約滿後的活動工作員要求協助,協會會透過旗下服務「青年就業網絡」助他們求職。
前線福利從業員工會主席江貴生表示,現時各機構的不同工作,如提供服務及單位營運均有活動工作員參與,反映他們漸已成為機構的重要人員。此外,保留有關職位除可解決青少年失業問題外,亦為社福界培訓「新血」。工會將於明天發起遊行,並向社署及勞工及福利局遞交請願信。
社署:累積經驗增受聘機會
社署發言人回應,截至今年7月底,有2,800名青少年獲聘為活動工作員。署方設立有關職位是為協助青少年累積工作經驗,增加他們的受聘機會,而青少年於有關職位工作一段時間後,已能達到設立職位的目的,而職位只是臨時性,並不是服務單位的核心職位,故不宜常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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