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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機電署過去3個月,接獲4宗涉及升降機機件故障的事故報告,期間向5間升降機承建商發出警告信,分別是振明工程、富士達(香港)、日立電梯工程(香港)、迅達升降機(香港)及力建電梯香港,違規事項包括未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前使用升降機;未按條例規定,最少每隔12個月為升降機進行定期檢驗及測試等。
另外,全港38間升降機承建商的表現評級得分介乎50至100分,當中有9間的表現評級達100分滿分,另有2間的評分僅是50分。機電署表示,會繼續緊密監察承建商的表現,並與業界定期商討,優化評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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