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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委員研訊程序重疊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高院認為只是行政不便,判醫委會敗訴。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醫委會聆訊被指不公,在處理3名醫生的紀律研訊時,由調查、研訊後定罪判除牌、以至上訴,部分委員被安排處理2項程序。
2名醫生早前提出司法覆核,雖然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委員重疊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高院認為那只是為行政帶來不便,並非無法實行,判醫委會敗訴。
部分委員處理2項程序
醫生X、Y、Z本為普通科兼專科註冊醫生,3人於2009年各自於醫委會紀律研訊被定罪,X及Y分別被判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2個月及5個月,其後在醫委會轄下的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建議下,連專科醫生資格也被除去,他們上訴被駁回。
Z早前放棄司法覆核,至X及Y昨獲判勝訴,高院把其專科資格上訴案發還,並指明要由組合截然不同的委員會處理上訴。
根據法定要求,醫委會28名委員中,24人為註冊醫生,餘下4人為公眾人士。而負責處理X上訴聆訊的7名委員中,2人曾參與調查,另有2人有份裁定X專業失當;Y的情況相若。
麥列菲菲指重疊難免
醫委會辯稱,各聆訊性質不同,主席麥列菲菲也呈誓章,指委員重疊有時無可避免。高院不認同醫委會說法,昨於判辭指情況明顯不公,違反憲法賦予獨立公平審訊的權利。判辭又指出,雖然確保委員不重疊或帶來行政不便,但並非不可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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