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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港府調高煙草稅稅率,但不少煙民表示不會因加價而戒煙。 資料圖片
有關法律廢弛無疑令青少年容易獲得煙草產品,增加了他們吸煙的機會。不過,單純杜絕違法賣煙予青少年便可解決青少年吸煙問題嗎?似乎未必。雖然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2005及2003年的調查均顯示超過6成有吸煙的青少年會直接從商業渠道獲得煙草產品,但亦有超過4成受訪者從社交渠道中獲得,包括朋友及親人,甚至找朋友代買。換言之,單純加強執行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的法例無疑會增加青少年買煙的難度,間接令他們吸煙的「成本」增加,但絕不足以完全防止青少年獲得煙草產品。
PUP法例 嚴打青少年吸煙
一些國家針對上述問題,實施更嚴厲的措施,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士購買(Purchase)、使用(Use)及藏有(Possess)煙草產品,一般稱為PUP法例。美國是實施這類措施較為廣泛的國家,幾乎所有州皆有類似法例,不過罰則因州份而有別。大致上,罰則以罰款最為普遍,亦有沒收搜獲的煙草產品、強制接受相關教育、暫停駕駛執照、社會服務令,以至監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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