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昨日決定就《競爭條例草案》作出修訂,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鍾志平表示,政府提出的修訂建議大致上回應了中小企的關注,修訂後的條文較為清晰,並且認為方向正確。但他認為有個別條文仍未能完全釋除中小企的疑慮:「工總將會詳細研究修訂建議,並諮詢會員企業的意見,收集整理後會反映給當局考慮。」
另外,香港總商會發表聲明指,擔憂《競爭條例草案》修訂仍未能有效保障中小企,認為關鍵條文仍需修訂,如低額模式訂立的金額偏低,未能保障中小企。商會續稱,條例草案幾個關鍵問題,尤其未有清楚訂明,無論是否嚴重反競爭行為,法例一律只規管那些「大幅削弱市場競爭」的行為。而且建議中,使用不同程序分別處理嚴重及非嚴重反競爭行為,而有關修訂仍未能徹底解決一些沒有明確定義的非嚴重反競爭行為,可能引起的法律責任。
不過,總商會表歡迎取消獨立私人訴訟程序、清楚列明行為守則不規管合併活動,並同時把最高罰款上限調低的修訂。總商會又表示,將於稍後時間諮詢會員及發表詳細回應,強調仍然期望政府,就有關問題繼續與商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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