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西醫楊嘉俊因早年在夏威夷非法售賣受管制藥物,被當地判囚366日及罰款1萬美元,其後更被美國當局停牌,但楊嘉俊未有在定罪和停牌後28日內向本港醫委會申報有關事件,昨日醫委會就事件展開聆訊,裁定被告專業失德,判停牌4年及發出警告信。
在美入獄停牌未申報
楊嘉俊分別於2002年6月14日及21日,向美國緝毒局的臥底非法售賣受管制藥物oxycodone,被當局檢控,並於2007年8月30日定罪,被判入獄366日及罰款1萬美元,於2009年1月更被美國當局停牌。楊嘉俊於1982年在香港註冊為醫生,但他在被定罪和被停牌後,未有在28日內向醫委會申報,醫委會遂於昨日展開聆訊。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於2007年12月及2009年4月曾向醫委會申報自己於美國干犯有關罪行及被停牌,律師亦有向醫委會呈上多名楊嘉俊的病人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醫委會最後裁定被告專業失德,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原考慮判被告停牌5年,但考慮到被告合作並認罪,最後裁定被告停牌4年,及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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