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 (中) 表示,當局決定繼續暫停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左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右為入境處處長陳國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嚴敏慧)特區政府為免逾12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在當局上訴期間湧至申請居港權,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令」,確保入境處有權暫停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以免被指「藐視法庭」。不過,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指稱當局即使不履行原訟庭的判決,也不構成藐視法庭,故毋須申請「暫緩執行令」,港府遂撤回有關申請。不過,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擔心,此舉或會觸發新一輪的司法覆核潮。(尚有相關新聞刊A4)
高院昨日開庭審理特區政府的「暫緩執行令」申請。主審法官林文瀚指稱,高院上月只就一宗涉及「違憲」的外傭居權問題作出裁決,而有關判決只適用於該案的當事人,其他申請個案必須按個別情況處理,故特區政府作為行政執行人,仍可就所有因素考慮採取任何行政政策,在法律上不算是藐視法庭,而即使法庭頒令暫緩執行令,也會不影響原審裁決,相信暫緩令對排期的影響極微,故認為特區政府毋須就此申請「暫緩令」。
不過,林文瀚亦承認,倘當局暫停處理外傭居港權的申請,可能有申請人會提出司法覆核,屆時法庭會再作處理。
李少光:續暫停處理外傭申請
就是次裁決,李少光特地由內地趕返香港,親自處理事件,並與涉及的部門研究對策。會後,他表示,高等法院昨日已清晰表述,特區政府在毋須「臨時濟助(即暫緩執行令)」下,可繼續暫停處理其他外傭的居港權申請,故當局現階段毋須改變目前的輸入及僱用外傭的安排,以免打亂眾多聘有外傭家庭的家居照顧或家務安排,並相信這做法符合公眾利益。
黃仁龍:原訟庭判決可能被推翻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記者會上補充,法官昨日已清楚指出,判決是原訟庭一審的判決,在普通法的法制下,有可能在上訴階段被推翻;而港府在等候上訴期間,若採取跟原訟法庭判決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是不會構成藐視法庭或破壞香港的法治。
不過,是次判決仍有可能帶來大批外傭申請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個案,李少光坦言,法官在判決中已提及此一可能,「這是任何香港市民的權利」,而特區政府可以做的,是竭盡所能向上訴法庭提出有說服力的論點,尋求推翻原訟法庭的裁決。目前,他不適宜猜測法庭會怎樣判決,亦不宜透露當局將來有何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