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坤領 北京報道)國資委4日發佈了《關於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內幕信息管理,防控內幕交易。
《通知》明確了內幕信息管理責任人:一是直接持有股份的國有股東,二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要求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都要建立符合自身管理、運行特點的內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確專門負責機構和人員。
此外,《通知》針對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專門作出了規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就涉及內幕信息的相關事項決策後,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書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實際控制人就涉及內幕信息的有關事項向有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匯報、溝通時,應告知其保密義務,並將情況記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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