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自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的質素保證局,2009年發表香港浸會大學及香港大學核證報告後,兩大學今年陸續遞交進度報告,就質保局建議作出改善。其中,浸大為改善分工不清問題,增設教與學政策委員會,專責發展和監察教學方法及評核措施;港大就架構臃腫問題,重組各個與教學有關的委員會。
浸大設委會 優化教與學
在《香港浸會大學質素核證報告》中,質保局建議浸大檢討委員會架構,明確界定負責發展、監察、檢討和全面監督教與學等政策及程序的單位。浸大因應建議,設立教與學政策委員會,負責發展和監察學校的教與學政策,包括學生和教職員評核,以及教學方法發展。
浸大在進度報告中指,之前發展教學政策,由數個委員會共同承擔;現設立教與學政策委員會,相信能協調各部門工作。此外,浸大量化教學數據、推行定期檢討、制訂教學人員進修架構,以提升大學質素。
港大重組委會精簡決策
另一方面,質保局早前建議港大檢討中央、學院和學系的委員會架構及關係,精簡決策程序,確保校方能監督各學院和學系執行中央政策情況。港大就以上建議,重組各個與教學有關的委員會,包括把教務發展委員會改為學務委員會、把已解散的學務檢討委員會的職能轉由學務委員會負責等。
在統一評核政策、提高透明度方面,港大去年通過一系列評核政策,如:要求各學院在因應本身學科制定評核政策時,必須與大學評核政策原則互相配合,並把有關資料列於網上和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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