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廣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法院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同時發佈,針對當前經濟問題以及民間借貸不規範現象,最高法已經史無前例地向有關國家機關和部門連發六個司法建議。
堅決打擊公務員參與
最高法建議規範公務員參與民間借貸活動,堅決打擊公務員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的高利放貸或擔保活動。規範和放開企業間借貸活動,盡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條件承認企業間借貸的合法性,並具體從貸款額度、期限、利息、擔保以及資金來源等方面作出特別規定。
規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規範國有資產轉讓行為、規範特殊交易登記制度。
孫軍工特別提到了最高法關於加強民間借貸規範監管的司法建議。在這條建議當中,從完善民間借貸法律制度、加強民間借貸市場監管、建立由黨委政府主導的聯動機制制裁進入違規行為,建立民間借貸風險預警長效機制、加強法制宣傳等五個方面提出建議,提起相關部門採取措施維護國家經濟秩序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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