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振耀
一場大火把香港的攤販政策重新擺上會議桌上。單單檢討花園街災場附近的攤檔該如何規管,明顯是頭痛醫頭的思維,全港有不少情況相若甚至更惡劣的擺賣小區,如不藉機一次性作檢討與重新訂定政策,下一回要議又要用人命來交換了。
坊間出現了不少文章說攤檔擺賣是集體回憶、是遊客景區、是部分人的生計,言下之意是應一切如常,即使由固定攤檔改成朝行晚拆也以為不可。實則所謂集體回憶,得要包括附近樓宇的建築及攤檔經營特色方能完成一個憶昔的場景。過去攤販絕大部分是區內街坊,政府容許他們在當時較遠離主要幹道的橫街領牌擺賣,方便坊眾之餘也提供謀生機會。隨年月流逝與城市發展,時移世易,現今的經營者恐有不少是違反發牌規定的租戶,以及早遷他區的繼承人;再加上附近的交通也已變得車水馬龍。所謂集體回憶只是保留主力出售低檔、質次,甚至侵權的商品廉租檔口的借口而已。當攤檔後面的民居都變成貨倉及�茤苤A再加上部分攤檔違規擴大面積、妨礙走火通道以及存儲易燃物質貨品,在所謂保留特色與居民出入方便及生活安全間取一個平衡,後者明顯的是更值得關心。
花園街火警當然是宗慘劇,但如果同類型的事件發生在連消防車也不能直接抵達、現場有部分是半封閉式的港島渣甸坊,相信災情會比花園街更嚴重。曲突徙薪的成語故事告訴我們,預先警報未必能發揮防患未然的效果,今天蘭桂坊的大型活動能有序地進行,也是靠人命換來;不借機會改善全港攤檔的規劃與管理,實在對不起枉死的九條人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