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兩名同為57歲男子,其一涉嫌在2011年區議會元朗區屏山南選區的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另一人則涉嫌煽惑他人在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經調查後,昨午在大埔區將2人拘捕,分涉違反香港法例第五百四十一A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區議會選區)規例》第二十二(1)和(2)條。該名涉嫌提供虛假資料的男子沒有在選舉中投票。2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底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