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港府與勞顧會勞方代表暫停審批外勞輸港申請問題上,終達成共識,勞方代表於昨日召開的勞顧會會議上恢復審批。工聯會理事長、勞顧會勞方代表吳秋北會後指出,當局已答允他們提出的3點訴求,包括要求入境處在處理「一般就業政策」時,應考慮一籃子因素才予以審批,及就每季申請及審批數字通知勞工處等,並於昨日提交有關申請文件。
吳秋北指出,自勞方代表在10月底暫停審批申請後,有49宗申請仍未處理。他表示,早前有不少工會反映,部分安老院舍申請輸入外勞的護理員崗位,與本地勞工有衝突,他審視過後,駁回部分申請,但最終仍要視乎勞方代表的集體決定。
倡破欠草案涵蓋2年年假薪酬
此外,當局今年7月將《2011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以擴大基金的保障範圍至涵蓋僱員根據《僱傭條例》過去1年未放的年假薪酬,款額總數上限為10,500元。勞顧會認為,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終止合約時可獲發多於1年但不超過2年的未放年假薪酬,故建議將《條例草案》擴大基金的保障範圍至涵蓋僱員過去2年未放的年假薪酬,與《僱傭條例》看齊,但申索金額上限則維持在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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