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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震宇入稟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的遺產執行人身份。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10年前身家估計已高達300億元的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死後5年爆發爭產官司。長房三子霍震宇入稟高等法院,指一同出任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霍震寰,將父親64億元遺產據為己有,又以不獲分產要脅三房人簽署家庭協議,承認他獨佔五分一遺產。震宇要求法庭罷免震寰的遺產執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或法庭認為合適的人選擔任。
霍震宇在接受記者查詢時說:「不是爭產,我只是做回執行人的事。」他並形容事件純屬正常法庭程序。被問到會否影響兄弟感情,他則未有回應。記者致電霍震寰時,接電話者稱撥錯電話;另霍震霆則表示不願置評。
要求撤換兩遺產執行人
入稟狀還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震寰交代遺產數目;長兄震霆交出父親遺產或財務資料的紀錄文件;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以協助新的執行人調查遺產的資產及負債數目;及委派專家評估遺產持有的物業、珠寶及藝術品價值。除震寰外,震宇亦要求撤換年屆85歲的姑姐霍慕勤作為遺產執行人,因她健康欠佳,未有實際參與遺產管理。而霍家另外14名成員由於是遺產受益人,故亦被列為答辯人。
霍英東2006年病逝,終年83歲。他早於1978年訂立遺囑,為3名妻子及子孫作分產安排,三房人並可每月從遺產支取固定款項。其妹霍慕勤、長房次子震寰及長房三子震宇是遺產執行人。
二三房簽協議長房拒絕
震宇指震寰於2007年至2008年間要求三房人簽署四份家庭協議,承認他個人擁有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股、3間總值7億元的離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個與父親聯名持有的銀行戶口,內有7.3億元存款。其中一份家族協議列出屬於遺產的珠寶清單包括紅藍寶石、翡翠及其他價值連城的寶石,震寰聲稱總值9千萬元,並會自行決定如何分配給三房各成員。最後二房及三房成員全部簽署家庭協議,並獲分配5億元遺產,唯獨震寰所屬的長房兄弟姐妹及母親呂燕妮拒絕,震寰遂於2008年7月與長房兄弟姐妹開會,聲言拒絕簽協議的成員會「無得分」,只能每月從遺產支取款項。震寰甚至付諸實行,要求信託公司Beaulieu Enterprises Ltd,不要執行父親於1967年訂立的信託,向長房成員分配信託資產,除非他們肯簽家庭協議。
震寰稱股份屬私人財產
震寰亦於2008年8月至10月期間,將離岸公司銀行戶口內合共5,200萬元轉到自己銀行戶口,並變賣其中一間離岸公司持有的證券股票,將得益存入自己戶口。估計震寰據為己有的遺產總值64億元。震寰聲稱霍興業堂置業的350股,是他自掏腰包出錢認購,並透過獲多寶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震宇則認為獲多寶是代父親持有股份,並非震寰,離岸公司的不記名股票,也是震寰代父保管,聯名戶口的款項也是父親留給家人的遺產。震宇又不滿震寰爭奪遺產卻兼任遺產執行人,存在角色衝突,且態度不合作,故應被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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