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劉坤領)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貫徹城鄉同票同權選舉,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對本報表示,平等的給予數億農民選舉權,這是幾千年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從政治上法律上都是一個巨大進步,農民代表增加,農民的呼聲和意願會得到更多的更全面的反映,更真實地體現國家立法政策照顧到農民的利益,對改變中國城鄉兩元結構,促進社會公平非常重要。
王振民表示,2010年選舉法修改就確定了這個城鄉同票同權的原則,本次選舉是把這個規定貫徹落實。根據中國三十多年居民結構的變化,過去選舉法規定城鄉代表4:1的比例已經過時了,不合時宜了。
農民的聲音長期被忽視
有觀點認為農民參政議政的能力較弱,不適合擔任代表。就此,王振民說:「這就是中國的現實,有這麼多農民,這麼廣大的農村,選舉要真實地反映中國現實情況,不能假裝忽視農民不存在,或者說沒有」。
王振民說:「過去我們很多立法都是專門為城市立法的,農村的利益都沒有考慮到,就是因為農村的代表太少,農民的利益在立法裡邊體現不出來。大量侵害忽視農民利益的法律出台,造成農村與城市差距越來越大。原來的選舉政策是存在巨大盲區的,全國人大代表中才有500名農民代表,聲音太小。」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壽龍認為,新的人大代表選舉辦法充分體現人人平等的原則。毛壽龍說:「城鄉同比實際上是城鄉人口比重發展的一個結果,這是對現有人口結構變化的一個認可。從理念上來講,它是符合選舉面前人人平等、一人一票這個制度原則的。所以,它不僅解決了一個現實的原則的問題,更主要的是在制度上實現了一人一票的原則。通過制度的設計,讓國家人代會的代表有更為廣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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