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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港府去年5月實施首個法定最低工資,並將時薪定為28元,基層「打工仔」薪金普遍獲得提升。政府統計處昨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5月至6月香港「打工仔」的每月工資中位數為12,800元,較2010年第2季11,800元上升8.5%。調查又發現,香港4大「低薪行業」,包括零售、飲食、保安及清潔,以至安老院舍等雜項行業從業員的工資升幅尤其明顯,由10.2%至24.8%不等。然而,香港仍有逾42萬名「打工仔」(16.3%)既無享有有薪休息日,亦無有薪「飯鐘」。
政府統計處每年第2季均就香港打工仔的工資及工時數據進行調查,鑑於香港去年5月實施最低工資,故去年的調查改於5月至6月進行,訪問近1萬間企業、涉及約6萬名僱員(不包括政府僱員及《最低工資條例》所豁免的實習學員、工作經驗學員與留宿家庭傭工)。
時薪中位數增至65.9元
調查發現,香港打工仔每月工資中位數由2010年第2季的11,800元升至12,800元,按薪酬排列,最低薪的10%打工仔,月薪由5,900元升至6,900元;最低薪的第25%「打工仔」月薪則由8,000元升至9,000元,低薪一族增幅尤為明顯。此外,教育程度較低以及受聘於低薪行業的僱員工資升幅亦較高,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業的每月工資中位數由7,000元升至8,700元,增幅達24.8%為行業之冠。
未計及休息日及飯鐘的時薪,整體僱員時薪中位數由59.5元增至65.9元;最低薪的第10%打工仔,時薪由28.1元升至33.4元。統計處助理處長盧潔梅指出,最低工資實施後,計算每小時工資時,應扣除僱員的休息日工資及不屬工作時數的用膳時間工資,若計及有關因素,整體僱員時薪中位數為52.4元,第10%打工仔的時薪為29.3元。
18萬「打工仔」時薪28元
她又指出,2010年的數據顯示,27.3萬名打工仔(即全港9.8%)的時薪少於28元。2011年的調查發現,時薪低於28元的人數極少,主要為接受工作能力評估的殘疾人士;至於時薪達28元的僱員則有18萬人,佔整體6.4%;時薪低於29元則有25萬人,佔整體8.9%。
最低工資實施後,僱員休息日及「飯鐘」是否有薪,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是次調查發現,25.8%及10.9%打工仔分別享有有薪休息日及有薪「飯鐘」各一項;兩者皆為有薪的打工仔佔47%。然而,調查發現仍有逾42萬名打工仔、佔整體16.3%,既無享有有薪休息日,亦無有薪「飯鐘」。
盧潔梅指出,最低工資委員會訂定最低工資水平時,會參考一籃子數據,昨日發表的調查只是其中一項指標,且由於該調查為每年一次,滯後情況難免。她說:「委員會亦會考慮經濟環境等因素,而統計處亦有一些按月及按季發布的有用數據,可予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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