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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藝人非禮4男案 涉逼拍裸照加控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23]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富商劉定成及樂壇組合4anda成員盧昕傑(藝名盧浩昕),被控非禮及刑恐4名男子一案,原定下周一開審,但控方於一周前才決定加控劉定成另一項刑事恐嚇罪,並爆出案中4名事主疑在威嚇下被迫拍下超過20張裸照及僅穿T-Back內褲照片,辯方認為控方臨時加罪,需時尋找有力的辯方證人,故要求將案押後,昨主審法官游德康批准延後至5月16日作5天審訊。

 控罪指首被告於2003年4月24日至2007年某日,先後在北角城市花園酒店房間及跑馬地某單位內,分別非禮A、B及C,及刑事恐嚇A及D。另次被告被控於2008年8月21日刑事恐嚇D,令他名譽受損,及意圖使他受驚。

辯方尋找年輕男 證明劉定無恐嚇

 辯方大狀貝敦指出,控方於上周一才知會,案件開審當日將加控被告劉定成另一項刑事恐嚇事主A罪名,並會將案中4名男事主A、B、C、D的一批裸照呈堂作為證物,但控方至今都不肯向辯方提供,辯方目前正就新控罪尋找一名可證明劉定成絕無出言恐嚇的年輕男子。

保障事主 警署看裸照免呈堂

 高級檢控官萬德豪則反駁指,根據A向警方披露的供詞顯示,當日劉作出恐嚇時並無他人在場,所謂的年輕人只是在事後才陪伴劉離開。至於涉案的「裸照」,控方打算在審訊中向法庭呈堂,為保障各事主,控方要辯方承諾不可外洩,結果主審法官游德康下令在開審前讓辯方代表律師及大狀到警署觀看涉案的裸照。

 首被告劉定成(61歲),報住跑馬地豪宅;次被告盧昕傑(26歲),報稱任職營業代表。控方會傳召共11名證人,包括4名男事主,另有2被告的警方錄影會面影帶。早前法官已下令傳媒不得報道4名事主身份,並同意讓4人在屏風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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