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乃威向傳媒發表言論前後不一,有所隱瞞,使公眾對其誠信產生懷疑:
■委員會的焦點是考慮甘乃威向王麗珠表示好感,是否可以合理地理解為示愛,而王麗珠及一般人是否有同樣的理解。
■委員會認為,在6月中的茶鰾藿牷A甘乃威表示好感,可合理地被視為男女間感情的表達,即是一項有示愛涵意的行為。
■委員會認為甘乃威有意識地決定不透露有關情況,覺得確實前後不一,和有所隱瞞,公眾相當可能對他的誠信產生懷疑。
2.甘乃威對被他評為整體工作表現良好的女助理表示好感,遭抗拒後將她解僱,處事不公:
■甘乃威指王麗珠遭解僱前3個月的工作表現和態度出現問題,但從有關紀錄顯示甘乃威曾經在多個場合確認,王的整體工作表現良好。
■沒有證據顯示,因王麗珠拒絕他的午膳邀約而解僱她,但王麗珠因在示愛後而產生抗拒,可能導致兩人後期難以,甚至無法合作。
■委員會未能確定解僱行動,是基於甘向王麗珠表示好感後遭抗拒,故不能得出甘在事件中處事不公。
■委員會認為,甘乃威沒有按照良好的人事管理,先向王麗珠發出警告,給予僱員作出改善機會,就以即時生效方式解僱王麗珠,做法確實屬不恰當。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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