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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提交私人草案修訂《入境條例》遏「雙非」。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近年「雙非」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引發社會有意見要求內地「雙非」在港所生嬰兒不可獲得居留權。經濟動力議員林健鋒正式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提交私人草案,修訂《入境條例》中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即「雙非」夫婦在港所生嬰兒不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據了解,絕大部分建制派均原則上支持該草案,相信若獲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有關議案能否通過將取決於民主黨及部分獨立議員的取態。
能否通過視民主黨獨立議員取態
林健鋒早前將有關私人條例草案提交律政司法律草擬專員審批,並於前日獲得法律草擬專員簽發的證明書,證明其《2012年入境(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符合議事規則第五十條的規定及香港法例的一般格式。
他昨日向曾鈺成提交有關草案,其中要求修訂目前《入境條例》附表一第二(a)項中就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將有關的內容還原為《莊豐源案》之前的版本:「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i)其出生日期在1987年7月1日以前;或(ii)其出生日期在1987年7月1日或該日之後,且在其出生之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倡修訂香港永久性居民定義
林健鋒強調,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已引起了社會的極度關注,僅透過行政措施根本無法徹底解決問題,故自己身為立法會議員,有需要履行自己的責任,故提出應循法律程序著手,並決定透過向立法會提交私人條例草案的方式,修訂《入境條例》中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香港立法會議員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立會議事規則亦表明,立法會主席會審視有關草案是否有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政府政策。若主席裁決草案涉及政府政策,則需要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才能提出。
冀特首立會主席同意審議
林健鋒表示,現在自己是透過合法的程序去提出解決「雙非」問題的方法,希望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主席都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同意該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啟動程序以徹底解決「雙非」問題。由於該政策直接影響到新一屆特區政府,自己已經就此向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介紹了草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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