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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指過去3年警方共接獲3宗「拐帶兒童」的舉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關於拐帶兒童提問時稱,過去3年警方共接獲3宗「拐帶兒童」的舉報,其中2案涉及父母把子女帶走和離家出走,共拘捕3人。另一宗發生於2010年4月,一名男子在深水鶪@公園帶走一名2歲女童,警方同日在附近尋回該女童及拘捕涉案男子,女童沒有受傷。疑人最終被控「拐帶14歲以下兒童」及「非禮」罪成,判監3年。
另今年2月至4月期間,警方共跟進了22宗懷疑兒童拐帶事件。經調查後,7宗是誤傳;7宗屬誤會;2宗未有涉及拐帶或任何刑事成分;另外6宗仍在跟進中,全部未證實涉及拐帶兒童。
李少光強調,警方一直非常重視有關舉報,並會嚴肅跟進,入境處亦已加強在管制站的查驗,並會和警方加強聯繫,防止不法分子將兒童拐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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