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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曾任職警員的中年的士司機戀上25歲女文員,兩年前女方答應每月跟他交歡一次作借貸一萬元的條件。2人一次到郊外僻靜處幽會時,女文員以男友將從外國回港為由提出分手,卻打算再借錢致雙方發生爭執,混亂中的士司機遭撞傷下體,疑盛怒下將女文員勒暈,再運往鴨c洲拋下大海。的士司機昨否認謀殺罪受審。
47歲被告溫劍聰,昨於高院否認於2010年10月27日謀殺女文員余惠玉(25歲)。他在警方錄影會面表示,2009年11月偶然載過余女,她主動坐到司機旁座位,2人閒聊並交換電話號碼。其後雙方以電話及短訊交往。2010年的農曆年初四,2人開始約會,溫雖知她有男友,但對她漸生情愫,免費接載她上、下班及到蘭桂坊等酒吧玩樂。
屢「車震」借錢願肉還
溫續指,案發前3個月,余女向他借一萬元以粉飾寓所,溫雖答應,但要求她每個月一次「相好」,其後至少10次以的士載她到龍蝦灣、飛鵝山等僻靜地方「車震」。至2010年10月26日,余如常致電要求「遊車河」,他便意會到「會發生性行為」,遂於下午6時許到其上環的公司接載她,再到龍蝦灣大坑口村附近小徑上,2人在車廂內脫去下身衣服親熱,惟突有汽車駛過撞破好事,2人遂並排坐好傾談。
爭執下體挨撞 扼余女頸10分鐘
余表示男友將從德國返港,深怕2人關係曝光,要求斷絕來往,但卻再問他借錢還債,2人為此爭執推撞,余女手肘撞及溫的下體,令其疼痛萬分,他激動下以雙手緊扼余女頸項達10分鐘而令她失去知覺。
溫指當時叫喚她卻毫無反應,感到「好驚,很混亂」,遂將她放進車尾廂,丟去其下身衣服,將她載往鴨c洲碼頭,待至晚上近2時半無人之際將余女抱出,沒有理會她是否死去,便將她拋進大海。
曾任警員的溫在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他曾為了不被懷疑,在2010年10月26日晚上8時許扼昏死者後,曾致電死者的手機,至翌日早上7時許又再撥電,並傳一個短訊予死者「問佢鶱銦A叫佢打畀我」。同日4小時後,以及10月28日的晚上,他又再致電及傳短訊。
惟「天網恢恢」,警方終循線索調查,至同年11月1日當被告於九龍城一間茶餐廳用膳時,將他拘捕,並即日搜查他駕駛的的士及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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