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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社民連議員助理黃軒瑋,指被判監但未服刑人士喪失參選立法會資格的條例違憲,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林文瀚昨決定受理案件,並訂於6月6日聆訊。
梁國雄及黃軒偉均因為擾亂公眾秩序等罪名被判監,正保釋等候上訴。梁昨指《立法會條例》一刀切禁止所有被判監但未服刑人士參選立法會,沒有考慮個別人士所犯的控罪性質及刑期長短,並不合理,違反《基本法》保障的被選權。
另一名以選民身份入稟的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則被拒司法覆核,因為他只是希望在今屆立法會選舉中投梁一票,並非有意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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