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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歡迎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於本港引入集體訴訟機制,會先處理跟消費者有關的案件。消委會對有關的建議表示歡迎,相信機制可更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雷曼苦主大聯盟對有關建議亦表示歡迎,認為令市民有公平的平台向財團追討金錢,不再像以往般「小人打巨人」。
消委:助市民與財團打「持久戰」
法改會建議於本港引入集體訴訟機制,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歡迎建議,並認同先由消費者相關案件開始,以循序漸進形式實行。她相信建議落實後,將可以經濟、便捷及有效調解消費者的糾紛,為消費者帶來莫大益處,並同意先以消費訴訟基金作為集體訴訟機制的資助模式,再將適用範圍擴展至其他案件。
消費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家殷表示,基金由1994年運作至今,一共有681宗個案透過基金提出訴訟,截至本年3月底,基金有1,800萬元儲備,而是否要注資需視乎法例生效後的情況。他又稱,新機制可令單獨的消費者擁有資源,敢於與財團打「持久戰」式的官司,而委員會亦會進行審核,避免基金被濫用。
雷曼苦主大聯盟前主席陳光譽歡迎有關建議,他以雷曼苦主為例,他形容個別苦主去控告銀行,猶如「小人打巨人」,是相當不平等,若新機制落實,將扭轉現有的困局。他以雷曼事件為例,3萬多名雷曼苦主可集體去控告一間銀行或信託人,便可有一個公平的平台去追討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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