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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去年葵涌道發生公共小巴失事翻側事故,造成11人受傷,其中3名乘客更重傷。事故中的小巴司機事後稱因疲倦而未能控制小巴,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還柙待判。
控罪指,被告彭鏗源(37歲),去年7月27日在葵涌道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郭笑梅(53歲)、陳海明(37歲)及黃家略(8歲)嚴重受傷;另再被控以一項使用欠妥車輛,即速度顯示器的聲響警報器不能操作。中三程度的被告曾有15項交通違法紀錄,包括危險、醉酒及不小心駕駛等;現時月入1.2萬元。案件將押後至6月19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及案中傷者的傷勢報告後再作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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