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子豪)金管局就昨調查報告回應指,報告未有全面考慮其所提交之資料及陳述,亦未有充分考慮局方於雷曼兄弟倒閉前所採取的監管行動。
證監稱續加強保障投資者
證監會指,將會研究有關報告以及當中建議,並在加強香港的投資者保障方面繼續與政府及金管局合作。證監會指,在08年雷曼兄弟倒閉後不久,即對所有迷你債券分銷商展開系統性的調查,及後與銀行及經紀行達成協議,令逾35,000名合資格客戶取回約88.8億元,而目前仍在進行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亦為投資者取回9.95億元的賠償;大部分散戶投資者所取回的款項總額相當於其最初投資額的85%至96.5%。
銀行公會:與客戶達成和解
銀行公會主席馮婉眉昨表示,在雷曼事件後,各分銷銀行與受事件影響的客戶達成和解,各銀行並根據金管局要求,實施一系列改善措施。
苦主:銀行毋須負責感失望
雷曼苦主大聯盟副主席簡浩名認為,立法會花了3年多時間,以及花費不少公帑作調查,但報告只對任志剛予以譴責、對曾俊華及陳家強只表示失望,並不足夠,應該問責下台;而對負責銷售雷曼產品的銀行,報告中亦未有提出應負上甚麼責任,根本未能還苦主一個公道,對報告極度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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