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查報告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監管銀行不力,要負最終責任
2. 對證監會前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極度失望
3. 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
4. 報告批評當時的金管局在雷曼倒閉前,未發現銀行銷售手法有嚴重不當,但實際上多間銀行的銷售存有多項缺失
5. 認為金管局若能有效審查及執法,雷曼結構性產品就不會銷售予不適合購買的投資者,不當銷售個案亦可大為減少
6. 韋奕禮應預料到投資者會將高風險的「迷你債券」當成低風險的「一般債券」,證監會在審批文件時敏感度不足
7. 曾俊華及陳家強並沒察覺零售投資者購買結構性投資產品的廣泛程度,未能符合大眾期望
8. 部分雷曼迷債投資者只受過少部分教育,當中更有文盲
9. 報告提出多達50項的改善建議,希望各界汲取是次教訓,並對未能全部解決苦主個案感遺憾
10. 三名委員會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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