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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女職員黃燕雲之死被裁定死於自殺。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女職員黃燕雲自殺案死因研訊告一段落,死者家屬質疑校方得悉死者疑被非禮後,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同時表明展開聆訊非為追究責任。死因庭陪審團昨以四比一裁定黃死於自殺,卻未有提出任何建議。中大回應指,日後將成立特別委員會,就現行防止性騷擾政策作全面檢討,並會加強師生有關培訓及支援。
陪審團一致裁定不提建議
3男2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2小時,終以四比一大多數裁定黃燕雲死於自殺,並一致裁定不為今次聆訊提出建議。死因裁判官黃偉權特別在聆訊尾聲慰問死者家屬,表示明白他們所受的痛苦和難過,寄語他們盡快走出傷痛陰霾;又指死者是曾接受高等教育的精英,對她離世感到惋惜。不過裁判官澄清,死者胞姊曾於今年2月去信死因庭要求「盡早審理」。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表示,根據法醫報告,黃燕雲胃中有殘餘抑鬱藥超標50多倍,無證據顯示她錯誤服用藥物或是被他人殺害,陪審團可考慮裁定她是自殺或死因存疑。至於死者生前聲稱曾被上司梁少光性騷擾,以及於2007年被調職都可能和她的死有關,但陪審團不一定要找出箇中原因。
疑被性侵未敢反抗可理解
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文浩正結案陳詞時表示,死者疑被上司梁少光性侵犯後,未敢即時反抗實可理解。曾任大學防止性騷擾委員會委員的死者雖「能醫不自醫」,但若要求她在事發後短時間內作理性決定,則非常苛刻。因此,校方應在她決定是否提出正式投訴時,為她提供恰當支援及法律意見;或在履行保密原則下展開非正式調查,向秘書處其他女同事詢問有否遭受同樣對待。
律師指校方應轉介處理
文浩正又指,死者曾表示擔心校方偏袒梁少光,故校方有責任向死者保證事件獲公平處理。中大高層未必有經驗處理性騷擾投訴,故應轉介個案予獨立專業團體處理。事緣前年10月27日,47歲中大秘書處前助理主任黃燕雲,被發現倒斃於沙田凱悅酒店。化驗報告顯示,她服食超出治療上限50多倍抗抑鬱藥致死。死因庭今年4月展開聆訊,有證人供稱身為死者上司、已退休中大秘書長梁少光,曾在情人節當日送死者禮物,並應死者邀約看電影,其間撫摸及強吻對方。
多名中大高層,包括前校長劉遵義、前副校長楊綱凱及現任校長沈祖堯均有出庭作供,聲稱死者不願正式投訴,校方惟有將事件保密,並為死者另作調職安排。案中主角梁少光在聆訊前服食過量藥物入院,案件延至本周續審,他否認非禮指控,又聲稱死者在戲院內將肩膊主動靠近他,而他並非引咎辭職。
沈祖堯傷痛失英才致哀
中大發言人昨回應指,校方已就今次事件反思,日後將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就現行防止性騷擾政策、投訴機制、保障投訴人及被投訴人權益等事宜作全面檢討。校方亦會加強師生防止性騷擾的培訓,注意師生情緒及給予支援。校長沈祖堯在聲明中讚揚死者表現卓越,形容大學痛失英才,又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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