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環皇廷匯酒樓53歲女收銀員,4年前遭酒樓點心師傅直呼「大波蓮」及借機拍打右胸,遂向女上級投訴,女上級不但沒有追究,反指她遇上的事情與四川大地震相比微不足道。雖然點心師傅在公司介入後有向女收銀道歉,但她認為對方態度輕佻,因當場怒摑點心師傅即日被「炒」,女收銀員認為酒樓性別歧視,未有恰當處理其性騷擾投訴,乃入稟控告酒樓索償。昨主審法官潘兆童直指點心師傅行徑十分下流,裁定酒樓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下令要賠償女收銀8萬元感情傷害及收入損失,並命酒樓須就點心師傅的行為向女收銀作出書面道歉。
斥點心師傅稱「大波蓮」下流
已婚女收銀員B於2006年12月受僱於中環皇廷匯酒樓,月入5,000元,與點心師傅梁錫輝並不相熟。案發在2008年5月14日。
潘官深信梁確向B幹出性侵犯行為,否則梁不會出席「和談會面」向B道歉,甚至支付4,000元和解賠償金,亦不接納B的女上級之證供。潘官認為點心師傅的行為,包括稱呼B為「大波蓮」以及拍打她的胸部,都是涉及性侵犯的行徑,令B受冒犯和侮辱,乃裁定點心師傅的行為十分下流。事後B非常激動,可想當時B在情感上是受到相當的傷害,認為適合的賠償金額為80,000元,減去梁已支付4,000元,法庭下令酒樓經營者皇上皇集團有限公司因為梁對B的性騷擾行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下令被告須支付B76,000元和利息及在28天內向B作出書面道歉,並負擔今次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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