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蘇錦樑出席立法會會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備受關注的《競爭條例草案》昨晚在立法會大會上獲大比數二讀通過,並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朝向正式三讀通過邁出一步。會上,有議員認為競爭法的效力不足,更擔心「大老虎打唔到」,反令中小企成為「受害人」。不過,民建聯及工聯會均認為,「有條例有總比沒有好」,故決定支持二讀通過條例草案。
林健鋒:定義太廣礙商業活動
立法會昨日繼續二讀特區政府提出的《競爭條例草案》,多名代表商界的議員均表達了對條例的擔憂。代表香港總商會的經濟動力召集人林健鋒表示,目前的草案條文仍有不清晰的地方,尤其競爭法其中一個立法原意,是要打擊削弱競爭的行為,但諷刺的是中小企對條例顧慮重重,因為現時條文的文字定義過於廣泛,會限制了很多商業活動,故商界普遍認為當局「先通過後檢討」的做法不妥,質疑政府是為了趕在今屆會期前通過草案而倉卒行事。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亦稱,該條例「三頭不到岸」,「既打不到大老虎,弄得中小企雞毛鴨血,消費者又不會得益」,稱業界一直希望政府引入反壟斷法,但政府最終引入的卻是「粗劣A貨」,令人失望,故決定二讀時投反對,並會在三讀時投棄權票。自由黨議員方剛亦稱,條例「捉唔到麻鷹卻錯捉雞仔」,又聲言競爭法一旦通過,國際評級機構「很快就會調低香港競爭力和自由度評級」。
李慧k:有需要時可再修訂
民建聯副主席李慧k在發言時直言,政府兩度就條例提出修訂,望消除中小企的疑慮,故令她十分懷疑條例能否真能打擊反競爭行為,但條例仍有值得支持之處,指全球已有逾百國家及地區制訂了公平競爭法,反觀香港一直落後水平,故民建聯同意先踏出一小步,待法例實行一段時間再檢討成效,及在有需要時作出修訂。
王國興要求政府採三措施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亦支持通過競爭法,但提出條例有許多不足之處,要求政府承諾在法例通過後要採取三項措施,一是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中要有消費者代表,二是在條例的過渡期間考慮採取各種措施去提高消費者保護意識,三是希望法例實施後的檢討,應早於原訂的三年至五年。
民主黨議員李華明則稱,該黨「不想見到扭曲巿場現象繼續存在」,故強力支持通過競爭法,又指香港的競爭法條例草案,遠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類似法例寬鬆,如並沒有將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刑事化,「我不知道那些中小企還怕甚麼」。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亦稱,希望競爭法可以盡快落實,並希望政府當局提供足夠資源給競爭事務委員會盡快展開工作,為香港揭開新一頁。
最後,競爭法條例草案以37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二讀通過。立法會今日續會,條例草案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