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對於山頂大宅僭建一事,候任特首梁振英已表示是無心之失,並已向公眾道歉及拆卸僭建物,做法果斷沒有拖泥帶水。身為候任特首,不論因為什麼原因僭建當然是不對,但如果將事件上升至所謂誠信問題卻是文不對題,原因是不論反對派及其喉舌都未能提出理據,證明梁振英是存心隱瞞。相反,梁振英過去多次邀請傳媒作客,如果是存心隱瞞,怎會示之以眾?正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他相信梁在事件上只是嚴重疏忽,而不是有心隱瞞,因為他亦沒有動機去隱瞞。既然沒有動機,自然是無心之失,這又怎涉及誠信問題?
然而,反對派卻將僭建事件大肆炒作,何俊仁罔顧呈請限期已過,仍然要提出所謂「選舉呈請」;梁國雄去廉署投訴;反對派更打算引用《特權法》調查。市民不禁要問,事件還有什麼真相要調查?無心之失又是否引用《特權法》理據?反對派小題大做,顯然是利用僭建事件,全力攻擊特區政府,為9月立法會選舉製造議題。
不過,反對派在嚴以律人的同時,對於自身黨友卻是雙重標準。何俊仁現在說得大義凜然,但何以當日甘乃威求愛不遂而怒炒女助理事件,盡顯其人操守有虧,全港輿論包括《蘋果日報》都要他辭職,何俊仁等表面說重視黨員操守,會嚴查事件,但先是用錢去令受害人封口,再以所謂調查拖延時間,最終甘乃威至今仍安坐議會。何俊仁說誠信比什麼都重要,何以他對黨友的桃色醜聞卻是輕輕放過?
再如梁國雄早前因暴力衝擊被法庭判處入獄,嚴重損害了立法會形象。根據過去慣例,應免去其立法會議員職責。但結果反對派卻是一致護短,連一個犯法者都包庇,說明他們眼中只有政治沒有是非。其身不正,何以律人?何俊仁、余若薇、李卓人之流憑什麼出來指責他人?如果他們這麼重視操守,重視誠信,激進反對派屢屢在議會施加暴力,破壞秩序,為什麼不批評半句?為什麼反對派過去屢屢出現誠信有虧之輩,遠的如涂謹申「匯標事件」;近年有民主黨前總幹事嫖妓;而反對派各政黨多年來收受黎智英巨額「政治獻金」,甘心成為其扯線公仔,在金錢面前操守蕩然;也不要說公民黨之流屢製禍港官司,令公帑損失數十至數百億元計。現在出來大言不慚,虧他們還可以面不紅氣不喘。
反對派近日發起一波接一波的「倒梁」行動,並非偶然為之,而是要令新一屆政府甫一上任就變成「跛腳鴨」,施政舉步維艱,然後反對派就可以不斷攻擊特區政府撈取政治油水。他們全力「倒梁」,為的不是市民的利益,而是自身的政治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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