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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患精神病的38歲無業漢,去年8月剛出獄後,再於本年3月訛稱是學生家長,混入上水惠州公立學校教員室,偷去2部手提電腦變賣圖利,又在附近商場的五金店乘店員不備將無鎖好的收銀機內5千元現金偷走。警方在教員室發現無業漢留下的掌紋、出世紙及監禁證,最終將他拘捕。無業漢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及盜竊2罪,被判囚21個月。
被告蘇志堅患有哮喘、精神分裂及毒癮,曾任地盤工及花農,有22次刑事案底,其中3次爆竊及5次盜竊紀錄,去年8月29日才刑滿出獄。主審法官蘇文龍判刑時稱,被告在校工的默許下於校內徘徊,爆竊沒有鎖上的教員室後逃之夭夭,姑念他即時認罪,在非住宅式地方犯案,故酌減三分一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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