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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輟學後無所事事的17歲「雙失」少女,稱與父母溝通出問題,欲搬離家過獨立生活,在需錢「出走」之下變賣父母家當,上月底喚來「收買佬」到藍田康華苑家中,以1500元賤賣總值逾8萬元全屋家庭電器,只留下「遲些還錢」的字條予父母。少女早前承認盜竊罪,昨被裁判官下令還柙,至下月7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17歲被告李卿良於15歲時已輟學,指其父母昨有到庭支持她,希望法庭對被告進一步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辯方指被告在本案行為令人「有少少震驚」,裁判官即表示:「是,我做了10多年官都未見過。」
辯方續指,因被告在學校得不到同學的認同而逃避,他亦認為被告自私、不理別人感受及做事不顧後果,全因她得不到父母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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