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故電影攝影師蕭志立女兒蕭敏兒,聲稱在內地投資遭地方政府沒收家財,去年8月趁國家領導人訪港,試圖走到領導人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外示威,早前被控2項阻差辦公罪名受審。裁判官認為警方已在確保示威者權利及國家領導人安全兩者取得平衡,相反被告確曾衝破警方防線,破壞了社會安寧,昨判她罪成,但准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不留案底。
53歲女被告蕭敏兒,被裁定2項阻差辦公罪名成立,獲判自簽擔保1千元、守行為1年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