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李樹甘 吳祖堯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香港經歷了多次轉型,同時創造了不少經濟奇蹟,勞資雙方之間的信任、合作及互諒是箇中不可或缺的成功因素之一。然而,近十年勞資關係漸趨惡化,昔日勞資雙方能在談判桌上達成共識的光景似乎難以復見,取而代之的是新勞工法例的落實。
繼最低工資實施後,社會現時正就標準工時的立法討論得如火如荼。標準工時是指由政府為僱員設立標準的工作時數,勞工團體建議,僱員若超時工作,僱主必須支付時薪1.5倍的加班費。現在,普遍的情況是勞方贊成但資方反對。筆者嘗試以中立角度分析,認為勞資雙方的論點均有理據支持,然而造成如此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昂貴的樓價及租金。
近年僱員的作息平衡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成為了勞方爭取標準工時的理據之一。但如果只是為了作息平衡,其實還有其他更為資方所能接受的方案,例如彈性工時、在家工作和工作共享等,何以非要標準工時不可?事實上港人一向以勤力見稱,標準工時更偏向於多勞多得,不能保證作息平衡。尤其是基層僱員,他們可能更願意加班或額外兼職,以賺取更多工資。
所以,有人認為這也是勞方爭取標準工時的重要誘因。筆者認為即使僱員最終目的是為了增加工資,亦是情非得已。香港生活成本高昂,特別在住屋方面的開支上,由於樓價及租金昂貴,令一般僱員的工資大部分都花在住屋方面。故勞方爭取標準工時,可利用多賺取的薪金去應付高昂的住屋成本。
另一方面,資方反對標準工時的理據亦見合理。其實,企業正面臨一個兩難局面。舖租昂貴、舖位不足以及最低工資的限制,使企業不斷承受成本上升的壓力。若更多新勞工法例落實,例如標準工時,經營成本將進一步上升,調整成本的靈活性幾乎罄盡時,企業便需要考慮加價。然而,加價卻會大幅削弱企業自身的對外競爭力。香港早已具備最有利企業對外競爭的條件,如低稅率等,而所謂的「最有利」其實代表著香港已無計可施。
試想如果其他地區的政府一旦減稅,香港已減無可減,處於完全被動的狀態。事實上,其他國家如韓國,已開始減稅,令本港現時的物價優勢逐漸消失,香港似乎只有地理上存在僅餘的競爭優勢。企業絕不希望不斷加價,因此,在本身已承擔著高舖租的情況下,他們反對標準工時立法,從而減輕成本進一步上升的壓力。從資方的角度,這是解決兩難局面的最佳方法。
雙輸或雙贏取決適當勞工政策
倘若標準工時成功落實,而企業又不願大幅加價以致削弱其對外競爭力,可以預期的結果是:他們將聘請更多兼職來替代員工加班,以減低加班的成本。但一般來說,兼職員工生產力較低,企業的服務質素亦會下降。同時,員工下班後將到其他地方兼職,額外的交通時間使作息時間減少,交通費用隨之而增加。此乃雙輸之局面。
其實,勞資雙方一直忽略了非貨幣工資的重要性,如工作環境、工作穩定性和彈性工時等。歐洲多國已十分重視非貨幣工資的使用,不少外國研究(如Magnani於2002發表的研究)亦指出,條件相同的勞動者,從事不同工作會得到不同貨幣工資的原因取決於非貨幣工資的多寡。換言之,非貨幣工資可使勞資雙方在貨幣工資上的分歧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同時,此舉可提升員工士氣,使生產力上升,在現階段可達致勞資雙贏。而長遠來說,政府應解決高樓價高租金的問題,以減少勞資矛盾。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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