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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5間自資院校推出《學分轉換及學生交換合作協議》。左起︰關清平、張忠柟、梁智仁、崔常康和汪國成。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思諾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思諾)「高等專業文憑」和「文憑」兩者之中,哪一個課程資歷較高?後者有機會較前者更「高級」。現時市面有近40種不同課程名稱,單憑課程名銜難以掌握實際資歷架構級別。有見及此,教育局推出「資歷名銜計劃」,統一各級別課程名稱至15種。當局設有過渡期,2014年起,所有新登記課程必須符合「資歷名銜計劃」的名銜,第一級至第四級課程則需列明「資歷學分」。2016年起,《資歷架構名冊》上所有課程均要全面使用名銜和學分。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現時《名冊》中約有7,600個課程,部分課程名稱和級數容易引起混亂,訂立統一名銜可加強一致性和透明度,更能反映資歷級別,有助修讀人士清楚知道課程級別、內容及所需時數。
資歷名銜工作小組主席楊建明表示,政府一直未有規管自資院校課程名稱,因此現時甚至連辦學團體也覺得課程名稱太混亂。他舉例指,有「高級專業文憑」課程屬第三級,但有「專業文憑」課程則為較高的第六級。他稱小組去年初開始研究統一名銜,並向各院校搜集意見。
超過220個課程需改名
現時資歷架構共有7個級別,而「資歷名銜計劃」訂出各級別可選用名銜(見表)。楊建明解釋指,其中8個為傳統學歷,即屬第七級的博士、第六級的碩士和第五級的學士等;其他名銜則參考現時市面課程名稱訂立,包括「專業文憑」、「高等證書」等。他表示,新名銜計劃中,約有3%課程,即超過220個課程需改名,「部分院校已表明,會直接停辦課程,而開辦符合新措施的新課程」。
教局籲團體「內外把關」
對於嶺大社區學院「高等證書」課程未通過評審已對外招生,並聲稱為資歷架構第四級,教育局副秘書長李美嫦回應指,學術評審機構和辦學團體應要做好「內外把關」,「各院校應待課程放在《名冊》上才開辦課程」。
張民炳倡列更細緻分類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組主席張民炳表示,「資歷名銜計劃」的確改善了現時課程名稱混亂情況,但部分課程名銜資歷級別差距仍然很大,例如「證書」可被界定為第一級至第六級。他認為,政府除了統一名銜外,應清楚列明更細緻分類,保持高透明度。他又建議政府在報讀自資課程的旺季,要進一步推廣有關措施,並設立熱線,接受修讀人士及僱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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