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一個大分支是philosophy of religion(宗教哲學)。由於西方過去2,000年來最主要的宗教是Christianity(基督宗教)─當中包括Catholicism(天主教)、Protestantism(基督(新)教)、Eastern Orthodox Church(東正教)─因此God(神、上帝、天主)成為宗教哲學一個很重要的討論範疇。其中一大問題是:Does God exist(神存在嗎)?
神是否存在 正反論證多
這個existence of God(神是否存在)的問題,一般引發一大堆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神存在的論證)和argument(s) against the existence of God(神不存在的論證)。
神存在的論證,傳統上有數個十分著名的,包括:1.teleological argument(目的論證),也常叫design argument(設計論證);2.cosmological argument(宇宙論證);3.ontological argument(本體論證);4.moral argument(道德論證);5.pragmatic argument(實用論證)。看畢,各位可能一頭霧水。
5著名論證 指神確存在
這兒極簡單解釋5個論證大致是甚麼─1.目的/設計論證:以宇宙萬物皆看似邁向某個目的,而且設計精巧,從而證明有一個智慧高超的造物主存在;2.宇宙論證:從宇宙萬物和宇宙本身為何存在,而推論有一個萬事萬物的「第一因」(first cause),那就是神;3.本體論證:從神的屬性「完美」出發,推論出神必然存在(exists necessarily);4.道德論證:從人人心中的道德良心出發,探究我們的道德意識從何而來,從而推論出必須有一個「道德律」(moral law(s))的頒布者,那便是上帝;5.實用論證:純粹從實用原則來「賭博」,認為「相信神存在」較「不相信神存在」更有利,因為可得到永生,我們因而應當相信神的存在。
傳統無神論 提苦罪問題
至於神不存在,傳統上有一大論證,那便是problem of evil(苦罪問題)。首先,神的定義是全善(omnibenevolent)、全知(omniscient)、全能(omnipotent);然後,一個鐵一般的事實是痛苦(suffering)和罪惡(evil)存在。因此,1.若神是全善全知,卻阻止不了苦罪,祂便不是全能;2.若神全善全能,卻有苦罪未滅,祂便不是全知;3.若神全知全能,卻沒有盡力去阻止苦罪,祂便不是全善。結論是:一個全善、全知、全能的神並不存在。
自從英國著名生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2006年出版The God Delusion(《上帝的迷思》),神存在的問題又再成為討論熱點,至今未衰。 ■余 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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