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審計報告批評衛生署對私院監管不力,嚴重醫療事件呈報系統無法律效力,導致少報的風險,而延報個案就超過一半;衛生署亦未就嚴重違規情況發出勸諭或警告信,例如專科中心在處所註冊前已開始運作,中心提供各項專科服務,包括外科手術。即使有發信警告,衛生署亦未能有效跟進,涉違規的醫院拖足9個月才糾正違規情況。審計署敦促衛生署認真檢討。
延遲通報最長達259日
衛生署現時設有私院嚴重醫療事件呈報系統,嚴重醫療事件須於發生後24小時內通報,而全面調查報告則須4星期內提交,但系統無法律效力及屬自願性質,審計署認為或會出現少報的風險。衛生署資料顯示,2008年至2011年期間共有98宗嚴重醫療事件,當中55宗延遲通報,但衛生署只發出3封規管信,延遲通報最長達259日,而逾60%個案未有於4星期內提交報告。
審計報告亦指出,衛生署於去年全年僅發出6封勸諭或警告信,涉及6間私院,但部分嚴重違規情況,衛生署只向有關醫院提供巡查簡報。2011年5月,一間醫院告知衛生署擬把轄下專科中心遷往商廈經營,中心提供各項專科服務,如外科手術、泌尿科和腫瘤科服務等。同年8月,註冊辦事處巡查擬經營專科中心的處所設施時,發現中心在註冊前已開始運作,候診大堂有多名病人,亦有醫生正在診症。註冊辦事處只以口頭通知醫院管方指該處所並未按條例註冊。
未能有效跟進規管信
然而,即使衛生署屢發規管信,亦未能有效跟進,涉違規的醫院拖延逾9個月才糾正違規情況。2011年5月,註冊辦事處巡查發現一間私院在非產科病房超收產科個案,每月接收逾100名孕婦。同年6月,註冊辦事處向該院發出規管信,其後巡查發現情況未改善,一個月後,註冊辦事處再發規管信。直至2012年2月,衛生署批准該院擴展產科服務。審計署直言「情況不可接受」,敦促衛生署認真檢討。
另外,衛生署每季會在其網站上載嚴重醫療事件的總體數字,但卻沒有披露有關的私院名稱及事件詳情。衛生署署長陳漢儀稱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指衛生署會採取積極措施,加強對私院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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