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審計報告批評食環署處理投訴效率低,包括未有依據服務承諾在10日內回覆查詢及投訴,又不跟進住宅滲水投訴,個別投訴長達3年沒有跟進,審計署建議食環署加強管理處理投訴工作。食環署解釋跟進個案緩慢主要因為人手不足,會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
食環署在網頁承諾會在10日內回覆所有查詢及投訴,但在審計署抽查的30宗個案中,有20宗(67%)沒有履行承諾,食環署內部亦容許員工用較長時間回覆。
處理滲水嘆慢板均拖44月
審計署同時抽查30宗久未解決的個案,發現其中16宗涉及滲水問題,要於目標日期後6個月才完成處理。審計署又審查了10宗較近期的滲水個案,其中有8宗在食環署的調查過程中長期沒有採取行動,個別個案沒有採取行動的期間由14個月至57個月不等,平均為44個月。
另外一宗個案署方沒有採取行動達36個月。審計署表示不能接受,要求食環署須密切監察調查工作的進度,以及查找個案長期沒有採取行動的原因。
審計報告又指出,食環署沒有統一標準,將公眾的查詢,分類為「服務要求」或「投訴」,導致各區接獲數字的比例有很大差別,很多與小販有關的個案,並沒有記錄在投訴系統內。審計署建議食環署,要提醒人員將所有個案記錄於投訴管理資訊系統,亦要從投訴及查詢中學習。
食署:調查員流失缺人手
食環署表示已查找某些個案長期沒有採取行動的原因,發現主要原因在於人手不足,以及以非公務員合約受聘的環境滋擾調查員經常流失。為改善調查程序的效率,署方已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提供額外人手,以應付增加的工作量、提供高級衛生督察職位以加強監督聯合辦事處,以及開設衛生督察職位等。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處理滲水個案的人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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