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審計署發現,物流署2003年沙士爆發當年,為教育局購買120萬個手術用口罩,存放在營運中心9年,至今仍未使用。該批口罩總值47萬元,物流署曾向口罩製造商查詢使用期限,得悉如妥善貯存,並不存在使用期限。直至去年,當教育局實地視察存放位置後,為安全起見,再向供應商查詢,發現口罩過了2008年,已不適合使用。
審計署指出,物流署向教育局提供不正確意見,建議日後作大批貨物採購時,須向每一個供應商核實物料貯存期限,並告知用戶部門;定期提醒各部門盡快領取物料,並應協助教育局處置貯存在營運中心的不適宜使用手術用口罩。
採購違規無用「電拍」省錢
審計報告又發現,物流署部分採購程序並無跟足規定,又無充分利用電子拍賣方式節省成本。審計署發現,購買小額貨品用的採購卡仍未在各局及政府部門全面推行。
物流署回應指,日後採購物料時會向每個供應商核實物料貯存期限,並告知用戶。日後如部門延遲領取物料,物流署會每6個月提醒盡快領取該等物料。署方會協助教育局處置不適宜使用的手術用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