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灣仔警署一名偵緝警長及一名偵緝警員,因拒絕受理一名女子報案,並銷毀其拾獲載有「裙底春」相片的記憶卡,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日被重案組拘捕。
涉案偵緝警長姓張(44歲);與涉案偵緝警員姓張(31歲),同被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將於下星期一(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悉,他們昨日已被停職,2人停職前同駐守灣仔區巡邏小隊。
案發在2011年12月14日,一名23歲女子帶同一張電腦記憶卡到灣仔警署報案,她向當時駐守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的偵緝警長及偵緝警員報稱,於早前拾獲該記憶卡後,發現卡內載有懷疑於公眾地方拍攝的裙底照片。惟該兩名警務人員卻拒絕接受該女子報案,並涉嫌將該記憶卡內資料銷毀。
港島總區重案組根據投訴進行調查,期間2警被調返軍裝部,重案組昨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採取行動將他們拘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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