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透露,將研究論證建立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制度列入立法規劃。北京專家認為,官員財產只申報,不公示,不足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決心問題。中國當前面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形勢,以立法方式要求官員申報公示財產,目前條件已經相當成熟。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本報指出,從全國範圍而言,一定級別以上的官員財產申報已經全面鋪開,「據我所知,現在副處級以上的黨政官員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副處以上領導人員都要申報」。不過他指出,目前只有申報,沒有公示,將喪失公眾的監督作用,流於形式。
汪玉凱表示,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央就有意以立法的形式建立財產申報公開制,但受到較大阻力不了了之,其中的一個癥結在於,一些官員設阻以維護其私利。但深化改革必須敢於觸動某些官員的不法利益,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決心問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向內地媒體表示,我國目前面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形勢,因此亟須吸取國外財產申報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來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條件已經相當成熟。他強調,從世界各國的操作來看主要是向權力機關進行申報,同時,審查也需要由權力機關來審查,而不能由政府內部自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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